导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绝对不能姑息”,谈起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代表委员纷纷发表见解,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
这些知识产权数据值得关注
在今年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后,附上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气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承办提案61件,答复工作全部按期完成。比如,针对委员提出的“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罚力度”建议,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落实,加快推进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进一步提高侵权赔偿标准;针对委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新商业模式等新领域新业态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电商领域侵权”等建议,在今年机构改革中专门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司,研究部署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积极修改《专利审查指南》,对商业模式创新中的技术方案给予专利保护,印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对电子商务领域侵权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针对委员关于降低专利费用的建议,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持续加大专利减费力度,2017年至2018年6月底,累计减免专利费用约91亿元。自2018年8月1日起又停征部分收费,预计每年减少专利收费约12.4亿元,进一步减轻了创新主体和企业经济负担。(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
加强联动 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既是对造假者的负向约束,也是对诚信经营者的正向保护。一方面,要求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另一方面,新产品一出来,仿冒品就跟着出来,那就没有企业愿意真正地去投入,个个都想走捷径。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就会严重阻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高质量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目前,整个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突出,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也面临着调查取证难、侵权方经营数额统计难等困境,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重视加强与法院、公安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有利于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的衔接,实现对案件移送、受理和立案等情况的全程动态监督;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多为企业提供维权取证、法律讲解等服务,将预防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来源:正义网)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
加大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协副会长周世虹带来了一份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提案。之所以带来这样的提案,周世虹解释说,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存在易发、多发、侵权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涉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存在取证难、举证难、认证难等问题;现有的法律规范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信息快速发展形势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要,迫切需要在保护理念、程序和实体上进行改革。针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在管辖、证据、保全、赔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周世虹分别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于管辖,周世虹建议修改相关法律规范,明确规定涉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等范围,明确规定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和立案标准,通过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倒推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的明确和统一。
关于证据,周世虹建议,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案件证据规则;适度降低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对特殊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反转和倒置;建立全国统一的第三方网络/数据公司存证机制(电子证据平台)和规则;强化网络平台经营者保存和提供证据的义务;建立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技术鉴定、专家咨询等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关于保全,周世虹表示,最高法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典型案例”,《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实施,应借此规范保全条件、强化担保措施,尽快推动各级法院裁定实施行为保全的力度。
关于赔偿,周世虹建议,强化法院在证据保全和调查取证方面的职能作用,创新查明事实的方法,建立知识产权估价、鉴定体系,适度增加被诉侵权一方的举证和说明义务,加大侵权方的证据披露义务,以便于准确查明侵权人的销售数额和获利数额;在专利和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全面适用惩罚性赔偿。(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全国政协委员刘宁:
强化版权意识、治理网络文学侵权
近十年来,我国网络文学作品每年上线超过100万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刘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网络文学是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盗版的重灾区,据有关数据统计,2016年盗版给网络文学带来的损失近80亿元。”
多年来,通过政府对盗版的持续化打击、多家龙头企业的综合维权以及行业沟通交流机制的建立,我国版权保护环境逐步改善。但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刘宁认为,在加强版权保护力度的同时,必须加大对版权意识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网民自觉树立拒绝盗版的意识。
刘宁认为,目前我国的版权意识教育缺失,教育部规定的初中必修课《道德与法治》、高中必修课《思想政治》、高校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都没有涉及版权知识。对此,她建议把版权知识增加进去,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让所有学生都能系统学习。刘宁还建议,充分利用公益性广告等手段加强对版权意识的宣传。“广告语要简练醒目,像提倡亲情孝道的‘常回家看看’,警示吸烟危害的‘吸烟有害健康’,让人过目难忘。倡导版权意识如果有类似的广告语,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刘宁还呼吁,“搜索引擎网站、网络购物平台等都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杜绝侵权盗版,积极宣传正确的版权意识,主动发布版权公益广告。”(来源:人民政协网)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
加大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协副会长周世虹带来了一份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提案。
之所以带来这样的提案,周世虹解释说,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存在易发、多发、侵权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涉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存在取证难、举证难、认证难等问题;现有的法律规范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信息快速发展形势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要,迫切需要在保护理念、程序和实体上进行改革。
针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在管辖、证据、保全、赔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周世虹分别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于管辖,周世虹建议修改相关法律规范,明确规定涉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等范围,明确规定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和立案标准,通过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倒推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的明确和统一。
关于证据,周世虹建议,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案件证据规则;适度降低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对特殊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反转和倒置;建立全国统一的第三方网络/数据公司存证机制(电子证据平台)和规则;强化网络平台经营者保存和提供证据的义务;建立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技术鉴定、专家咨询等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关于保全,周世虹表示,最高法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典型案例”,《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实施,应借此规范保全条件、强化担保措施,尽快推动各级法院裁定实施行为保全的力度。
关于赔偿,周世虹建议,强化法院在证据保全和调查取证方面的职能作用,创新查明事实的方法,建立知识产权估价、鉴定体系,适度增加被诉侵权一方的举证和说明义务,加大侵权方的证据披露义务,以便于准确查明侵权人的销售数额和获利数额;在专利和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全面适用惩罚性赔偿。(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全国政协委员李彦宏:
专利为智能交通“铺路”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式前,全国政协委员、百度公司董事长李彦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及人们对缓解交通拥堵的需求。为此,在今年两会期间,他提交了一份“关于构建智能交通解决方案,让老百姓出行更顺畅”的提案。
虽然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但真正在智能交通领域进行应用仍需突破许多障碍。李彦宏介绍,政府在交通基础设施上的巨大投入,产生了明显效果,但与人民群众对出行质量不断提升的要求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缓解交通拥堵通常以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手段,因物理空间有限,传统方式已无法有效缓解拥堵。而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智能交通解决方案,可以实现对交通的“全面感知、全局决策、实时控制”,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让老百姓出行更加顺畅和安全。
目前,新技术与城市交通治理的融合还处于早期阶段,政策的引导在这个时期尤为关键。为加快智能交通的应用进程,李彦宏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引导,建立数据共享和使用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并构建智能交通解决方案。与此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快车路协同标准制定;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鼓励各地政府增加车路协同路侧设备布设;开展智能交通应用示范,选取有条件的城市,率先部署智能交通信号灯、智能停车等应用,并逐步向全国推广。(来源:人民网)
全国政协委员张威(唐家三少):
要持续打击网络盗版 让其抬不起头
“网络盗版一直是制约良性网络文学作品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全国政协委员、知名网络文学作家张威(唐家三少)3月5日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说。
“
我的一部作品有1000多个章节,正常情况下有1000多个网页,最多2000多个网页。但在网上却能搜索到上千万个结果,除了那2000多个网页是正版以外,其它都是盗版。”张威向记者举例。“只有行业规范了,才能健康地发展。”张威告诉记者,打击盗版无论是从提高作家收入,还是从扩大内容传播力来看,都能起到巨大的作用。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加强对盗版行为的打击,也取得一定成效。但张威认为,打击盗版仍是一件很难的事,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让它们抬不起头,如此才能促进正版作品的发展,促进文化的发展。“实现文化产业的高峰,打击盗版是最基础的一步。”张威说。(来源:央广网)
谢商华:知识产权金融将大有作为
知识产权要保护,更要运用。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主任谢商华今年带来的提案,就是希望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充分利用金融的杠杆力量,实现以知识产权形式表现的创新成果的商业价值最大化。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多年,谢商华认为知识产权金融才刚刚起步,大有作为。一个成功的例子是,四川大学魏于全院士领衔的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7项专利作价3.6亿元成功入股。然而,要实现更快的发展,还有很多基础性工作要做。
首先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机制,为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提供保障,其次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制度和产品,为知识产权转化转移提供制度和资金支持。在知识产权与金融对接发展过程中,政府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要向创新主体、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策划、检索分析、评价评估、担保、评议导航、运营等服务。
这些都离不开知识产权金融人才。那么,努力促进高校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研究,推动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多层次特别是高层次知识产权运营专业人才培养以及培训,应该成为政府部门急需做的事。(来源:四川日报)
全国政协委员吴以环:
建议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经过多年治理,中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持续完善,多方共治模式基本实现。但是,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发展,网络侵权变得更加隐蔽、侵权占比越来越高,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呈现出时间更快、范围更广、受众更多、影响更大等特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复杂和严峻。”全国政协委员吴以环如是说。
吴以环认为,当下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侵权违法行为发现难、侵权违法责任追究难、权利人维权流程复杂、电商平台履责不充分等问题。“在互联网时代,如何运用网络思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吴以环说。
为加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全国政协委员吴以环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其次,成立全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监测中心。构建全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监测中心,建设统一的监测预警信息和资讯平台,对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监测预警,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性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指挥系统,打造“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平台。第三,建立完善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建立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与电子商务部门协作配合,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全类别、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有效提升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效能。第四,加大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惩戒力度。最后,夯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法律责任。我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处在原则性和宏观层面,尚无具体落地实施细则,建议在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设、治理措施等方面推动“标准先行”,通过制定适用于整个行业的标准或规则,推动电商平台建立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标准,完善政策体系,夯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提高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来源: 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