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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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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水晶城三楼设立精品展示厅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5-12-07    信息来源:中国东海水晶城    作者:中国东海水晶城    点击数:

 

广大商户:

    为了提升新水晶城档次,展示水晶的魅力,丰富水晶的文化内涵,经东海县新老水晶城整合搬迁指挥部研究同意,决定在新水晶城三楼设立部分精品展示厅(位置及面积见附件)。现将入驻新水晶城三楼精品展示厅的条件公布如下:

1、经营面积约100平米。

2、具有公司制企业。

3、具有注册商标。

4、从事经营水晶珠宝玉石行业5年以上。

5、产品要体现其精,具备展示功能。

6、展示厅装修精致。

7、入驻者经常参加省级、国家级雕刻品、饰品等大赛,并获得相关奖项。

8、提供入驻精品展示厅产品图片。

报名事项:

1、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2015年12月25日前到新水晶城接待中心(科技馆北)三楼提交相关材料;

2、选定精品展示厅商铺后,商户需退还在新水晶城已租的其他商铺才可入驻精品展示厅。

附件:精品展示厅位置及面积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精品展示厅位置及面积

一号馆三楼:

①号展示厅面积101.638㎡:原1-3F-B-035、原1-3F-B-036合并;

②号展示厅面积99.593㎡:原1-3F-F-521、原1-3F-F-522、原1-3F-F-523、原1-3F-F-525合并;

③号展示厅面积89.091㎡:原1-3F-E-358、原1-3F-E-359合并;

④号展示厅面积110.88㎡:原1-3F-E-362、原1-3F-E-363、原1-3F-E-365合并;

⑤号展示厅面积121.285㎡:原1-3F-简餐1、原1-3F-C-206合并。

二号馆三楼:

①号展示厅面积90.915㎡:原2-3F-B-070、原2-3F-B-071、原2-3F-B-072、原2-3F-B-073合并;

②号展示厅面积157.081㎡:原2-3F-D-228、原2-3F-D-229、原2-3F-D-230合并;

③号展示厅面积112.64㎡:原2-3F-E-273、原2-3F-E-275合并;

④号展示厅面积108.24㎡:原2-3F-E-277、原2-3F-E-278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