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 English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国东海水晶城1#、2#、3#馆排烟天窗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1-10-08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项目概况
中国东海水晶城1#、2#、3#馆排烟天窗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公告后前往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XSJC202110001   
项目名称:中国东海水晶城1#、2#、3#馆排烟天窗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年,投标总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营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供应商具备5年及以上排烟天窗维修、安装或保养的项目经验(并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18:00止
地点:东海县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30:00(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磋商保证金5000元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参与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若存在澄清或修改的事项,由东海县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澄清或修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861320202
联系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中华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东海县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12186699
联系地址:东海县海陵东路309-12   邮政编码:222300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东海县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