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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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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老水晶城商铺使用权置换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5-07-15    信息来源:中国东海水晶城    作者:中国东海水晶城    点击数:

 

 

    根据东海县新老水晶市场搬迁整合通告精神,将对老水晶城商铺与新水晶城商铺进行使用权置换,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购买老水晶城二期工程、三期工程商铺使用权的商户。
二、时间安排
    2015年7月17日—8月16日。
三、置换方法
    对老水晶城购买使用权的商铺,采用面积置换的方式,根据合同面积,按照楼层对等的原则,以合同面积置换新水晶城的使用面积,置换比例为1:1.2,置换的新水晶城商铺使用年限为原合同的剩余年限,到期后,商铺使用权由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回,同等条件下商铺原使用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老水晶城二期工程二层及以上经营区域置换方式另行确定。
四、置换规则
1、商铺分级方法:根据购买使用权商铺在老水晶城内位置不同、存在区域差异的实际情况,将有关商铺分级划分如下:三期工程一层北门西展厅、北门到南门沿主通道两侧每一排第一间商铺及二期工程、三期工程一层面向外的商铺为A级,二期工程、三期工程一层的其余商铺为B级,三期工程二层及以上商铺为C级。
2、选铺原则:
(1)楼层对等原则:根据商铺在老水晶城的楼层,所置换的商铺只能在新水晶城相同楼层的划定区域选择,不得跨楼层选铺。
(2)划行归市原则:商户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在新水晶城相同的业态区域选择商铺。所置换的商铺服从新水晶城的业态布局。
(3)等级先后原则:选铺顺序按照商铺A、B、C的等级划分依次确定,同一等级选铺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在规定时间内不参与报名、抽号、选铺及签订协议的,视同放弃本轮选铺权利。
(4)面积、间数限制原则:商户须选择与应置换面积相同或相近的商铺一间换一间进行置换,原则上所选商铺面积超出部分不大于应置换面积的30%,且所选商铺间数不多于老水晶城商铺间数。如商户在可供选择范围内选1间商铺不能满足置换面积,可在所选商铺的相邻位置连续再选1间,原则上不得越位选铺。对于应置换面积超过200㎡的大型单间商铺,连续选铺时可适当增加选铺间数,总数不超过4间。
3、置换面积差解决方法:如选择的商铺面积大于应置换面积,超出部分由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租赁方式出租给商户。
4、特别贡献商户选铺规则:对重点商户(指获得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称号的个人;获得珠宝玉石类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获得工艺美术或珠宝玉石行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个人)、向中国东海水晶博物馆捐赠展品的商户(以捐赠证书、水晶博物馆提供的名单为准,不含借展)、在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开办企业的商户、在东海县内从事水晶商品经营销售且近三年年均纳税额前10名的商户(商户自行申报并提供有效证明,经税务部门核实后排定),选铺时可在其所处选铺阶段优先选择。具备上述两种及以上资格条件的商户只能享受一种资格相应的政策优惠,具体由商户自行选择。
五、置换流程
1、报名登记阶段:商户于2015年7月17日—23日到江苏省东海县水晶市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提供并填写以下资料:
(1)填写《老水晶城使用权商铺置换报名登记表》;
(2)使用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购买使用权原始合同或收据的原件;
(4)委托他人代理报名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现场签订《委托承诺书》。
报名地点:老水晶城北三楼,联系电话:0518—87237068。
2、资格审核阶段:组织审核商户的报名材料并确认商铺等级。
3、信息公示阶段:公示报名审核结果,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商户发放《新水晶城选铺抽号通知书》。
4、抽签选号阶段:商户持《新水晶城选铺抽号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号,先由电脑派号确定抽签顺序号,再按照抽签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选铺顺序号。选号后发放《新水晶城选铺通知书》。
5、分批选铺阶段:按照商铺A、B、C三个等级划分,根据《新水晶城选铺通知书》明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分批次组织选铺并签订置换协议。
    本通告内容解释权归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东海县水晶市场。
特此通告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海县水晶市场
2015年7月17日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海县水晶市场
关于新老水晶城商铺使用权置换的通告
 
2015年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