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境外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且有扩散趋势,为进一步保障市民和入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境外来县返县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县返县人员必须提前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企业申报。县内居民、企业凡境外有近亲属和职工的,要及时转告本通告内容,并将境外人员相关情况向所属村(社区)报告。若近期有返回计划的,必须至少提前3日将返程信息向所属村(社区)、企业报备;
二、到达国境时必须第一时间向户籍地和常住地村(社区)、企业报告。进入我县后必须第一时间申领“苏通码”和“连易通”并进行健康申报;
三、到达县境时必须服从防疫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管理,医学集中观察14天;
四、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致电120求助电话,并按要求就诊;
五、境外来县返县人员必须如实申报“旅居史”“接触史”。
凡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故意隐瞒就是犯罪,举报电话12345。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