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十佳电商园区(乡镇、街道)”、“十佳电商企业”、“十大电商网红”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
1.2019年度全市“十佳电商园区(乡镇、街道)”;
2.2019年度全市“十佳电商企业”
3.2019年度全市“十大电商网红”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选取与统筹兼顾相结合。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3月10日-3月12日12点):根据评选标准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园区、企业、“电商网红”申报,经初审后向市商务局书面推荐。
(二)材料初审阶段(3月13日-3月18日):根据评选标准,由市商务局再审汇总后提出推荐名单,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
(三)核查公示阶段(3月19日-3月23日):根据评审结果和核查情况,在市商务局网站对拟确定的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公布表彰名单。
(四)大会表彰阶段(4月中旬):获得荣誉的单位将在全市电商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