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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水晶城跨境电商卫生间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25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 招标条件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县水晶城跨境电商卫生间装修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法选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水晶市场一号馆西北侧跨境电商卫生间    
2.1.2合同估算价: 约 17 万元 ;
2.1.3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为  合格 ;
2.2招标范围: 原公厕内部地面、墙面、卫生洁具、门窗等拆除、改造升级,建筑面积约72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内容及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项目部只配备注册建造师1名,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为:在连云港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海县海陵东路309-12号(东方银座)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9日 ;
4.3 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各投标人报名资料中需要写明电话和邮箱);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5 其它要求:
4.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及资格审查材料)
5. 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6.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全部入围,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开标室召开招标会议。
(2)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3)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4)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5)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予以通知或公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东海水晶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水晶城                  
联 系 人:李政                              
电    话: 18861320202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东海县海陵东路309-12号(东方银座) 
联 系 人: 王记                          
电    话: 0518-87783890,1391218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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