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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水晶城1#号馆电梯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30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东海水晶城1#号馆电梯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组织对东海水晶城1#号馆电梯维保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并于20242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海水晶城1#号馆电梯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GXJSDL2024027
3、预算金额:21.6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东海水晶城1#号馆42部电梯维保服务,维保范围包含各种电梯半月、季度、半年及年度维保。服务内容为提供合同范围内所有电梯维修维保服务、定期巡检服务、制定运维台账、应急预案处置服务等,并提供 24 小时驻场不间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5、项目规模: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品牌为蒂森克虏伯,垂直电梯16台,扶梯26台,共42台。
6、合同履行期限年(中标人服务满1年后,其维保服务取得甲方认可,可以续签第二年、第三年的合同,维保服务合同价不变)
7、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省市及其他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根据连财购〔2024〕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供应商自行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至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二次(最)报价环节,请各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现场等待二次报价环节指令。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的响应,责任自负。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17:30:00止(北京时间);
2、地点:东海县牛山街道富华西路68号晶御中央御府4-201;
3、方式:
①现场获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盖章)及报名材料至东海县牛山街道富华西路68号晶御中央御府4-201室获取磋商文件。
②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发送邮箱:712374677@qq.com,电话联系经负责人确认后磋商文件以邮箱形式发送,联系电话:0518-85508678
4、报名材料: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址:东海水晶城1#馆四楼D区D031会议室(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中华北路1号中国东海水晶城)
五、开启
1、时间:2024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海水晶城1#馆四楼D区D031会议室(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中华北路1号中国东海水晶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东海县水晶城-世界水晶之都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递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U盘一份,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递交。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在规定的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鉴(不得有修、涂改)。未按上述要求加盖供应商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鉴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中华北路1号
联系方式:赵经理    13815698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富华西路68号晶御中央御府4-201
联系方式:王工   0518-85508678